不在出生地辦理出生證明需要準備哪些材料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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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3-06 12:37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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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情況下,很多父母會在寶寶出生30天以內給寶寶辦理出生證明,現在很多醫院為了方便父母專門開設了出生證明辦理視窗,在還沒出院期間去視窗辦理是十分方便的。

寶寶上戶需要用到出生證明

出生證明意義重大,是寶寶上戶口的有效證件,寶寶以後上學、保健、申報國籍、辦理護照都有可能用到,所以準爸媽們儘量在規定時間內給寶寶辦理。出生證明辦理所需材料有:

  1. 1. 嬰兒《出生醫學記錄》原件;
  2. 2. 父母雙方身份證、戶口簿原件、結婚證(原件、影印件各1份)或非婚生情況說明;
  3. 3. 落戶集體戶或非親屬掛靠的,需提供單位或戶主同意落戶證明原件;
  4. 4. 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,提供父母雙方簽署嬰兒民族成份確認書原件;
  5. 5. 非婚生育申請隨父落戶或婚生申請隨《出生醫學證明》未登資訊一方落戶的,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原件。
帶上上述所需材料後,到視窗辦理,家長需要填寫自填單以下內容:父母姓名,身份證號,民族,嬰兒姓名,嬰兒申報戶口地址,母親居住地址,床位號等。如果剛住院時還沒想好寶寶的名字,可以先用小名代替。但在出院以前,一定要給寶寶取好大名,不然有些醫院是不會發放《出生證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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